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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消息與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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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殯葬教育的發展


台灣殯葬教育的發展

曾煥堂、林君妤、鄭志明與鄭錫聰(2007)指出殯葬教育的發展依重大事件可分為四期:1970-1994的準備期、1995-2001的整裝待發期、2002-2005的專業證照爭議期、2006以後的技職考照期。然而2012年的《禮儀師管理辦法》公布後,即進入禮儀師培育期。以下為各時期發展彙整:

()準備期(1970-1994):

社會結構由農業社會轉變成工商社會,殯葬文化由厚葬到簡葬,為了改善風俗與簡化儀式。

()整裝待發期(1995-2001):

台灣殯葬教育相關的科系為生死學系,是由南華大學設置且為國內首創科系,碩士班於19976月核准招生,碩士在職專班於19996月核准招生,大學部於2001年核准招生,爾後陸續有相關科系的設置。

()專業證照爭議期(2002-2005):

業界寄望藉由法源依據協助產業專業化,達到禮儀師的養成教育。2002717日公布《殯葬管理條例》,內政部2003年起研擬「禮儀師法」。《殯葬管理條例》自2002717日公佈暨施行以來,對於「禮儀師」的研討議題不斷,過去於殯葬禮儀服務業的殯葬禮儀服務人員常以「禮儀師」自稱,但於《殯葬管理條例》施行後,即不能再以「禮儀師」自稱(內政部,2012)。

()技職考照期(2006-2011):

台灣喪葬教育證照考試目的是為了提升殯葬禮儀服務業的專業水準、素質與社會形象,著重於禮俗操作的在職訓練與禮儀師考證。「喪禮服務」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200681日召開新職類技能檢定開發審查會議,同意開辦之職類技能檢定,並於200811月辦理(許智閔,2008813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2009年第三梯次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中開辦新職類「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並於同年1115日舉辦了第一次「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2008)。

()禮儀師培育期(2012以後):

2012628日公布《禮儀師管理辦法》,同年71日施行,自此對於「禮儀師」資格才有明確的管理辦法;文中指出需具備:(1)喪禮服務乙級以上技術士證,(2)修畢專科以上殯葬相關專業課程20以上學分,(3)需於200371日後執業並實際從事殯葬禮儀服務工作2年以上,以上三項全具備後方能申請核發禮儀師證書(內政部,2012)。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2013年第三梯次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中開辦新職類「喪禮服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並於同年1110日舉辦了第一次「喪禮服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2012),禮儀師證照成為殯葬禮儀服務業認定專業能力的指標。

殯葬教育由1970年發展至今,由於時代變遷與社會結構的轉變,使殯葬禮儀服務業由傳統殯葬文化的厚葬轉變為簡葬,再發展至專業的技職檢定下的禮儀師,提升了殯葬禮儀服務業的專業水準、素質與社會形象,成為新興的專業人員,而殯葬教育也在政府的法令制定與改革下,成為當下的顯學。


作者:黃毓茹   
東華大學教育與潛能開發學系博士生yuju713@gmailcom

台灣殯葬產業證照制度的發展

台灣殯葬產業證照制度的發展

台灣殯葬產業證照有喪禮服務丙級、乙級技術士證照與禮儀師證照。喪禮服務技術士證照之目標在於建立喪禮服務人員的「技能」與「知識」,以提供優質的喪禮服務品質,乙級定位為能統籌規劃並指導喪禮服務執行,丙級定位為能正確操作及執行喪禮服務基礎工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20077月)。內政部民政司表示:透過經專業認證之禮儀師,預期未來將更加吸引優秀人才進入殯葬服務業,進而帶動整體殯葬制度繼續革新(內政部民政司,2012621日)。」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200681日召開新職類技能檢定開發審查會議,同意開辦「喪禮服務」職類技能檢定;20077月編訂喪禮服務技術士規範,並辦理後續相關作業,訂於200811月辦理(許智閔,2008;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20077月)。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於20091115日舉辦第一次檢定,將殯葬產業帶入專業證照的領域中(許智閔,2008;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20077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2008)。喪禮服務乙級技術士於20131110日舉辦第一次檢定,使得殯葬產業晉升更高階的專業領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2012)。而禮儀師證照為殯葬產業中專業指標證照(內政部民政司,2012621日)。

一、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2009年第三梯次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中開辦新職類「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並於同年1115日舉辦了第一次「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檢定,檢定項目包括「初終與入殮服務」、「殯儀服務」、「服務倫理」等三項。(許智閔,2008;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20077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2008)。

二、喪禮服務乙級技術士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2013年第三梯次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中開辦新職類「喪禮服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並於同年1110日舉辦了第一次「喪禮服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檢定項目包括「臨終服務」、「初終與入殮服務」、「殯儀服務」、「後續服務」、「服務倫理」等五項(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20077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2012)。

三、禮儀師證照

內政部於2012628日公布《禮儀師管理辦法》,同年71日施行,自此對於「禮儀師」資格才有明確的管理辦法;文中指出需具備:(1)喪禮服務乙級以上技術士證,(2)修畢專科以上殯葬相關專業課程20以上學分,(3)需於200371日後執業並實際從事殯葬禮儀服務工作2年以上,以上三項全具備後方能申請核發禮儀師證書(內政部,2012),並於2015428日開始受理申請(內政部民政司,20121112日)。

作者:黃毓茹   
東華大學教育與潛能開發學系博士生yuju713@gmailcom

內政部「電子輓額平臺」介紹



內政部「電子輓額平臺」介紹

◎傳統輓額

一般傳統輓額往往因告別會場空間不足而重疊掛置,僅露出致贈人署名,無法看到完整的輓辭內容,且於告別式結束後就焚燒掉,一年累計焚燒掉的輓額為數可觀。除浪費資源外,輓額燃燒後更會造成空氣污染,危害健康。

 

◎創新:內政部「電子輓額平臺」

本平台啟用後,收到訃聞的一方,登入內政部「電子輓額平臺」後,只需點選贈與對象之性別、年齡,系統會自動羅列合適的輓辭與背景圖案供致贈者點選,完成後的輓額內容即會傳送到裝設有播放設備的殯儀館,經禮廳工作人員確認後於告別式場當天正確播出。

相較於使用傳統輓額前置作業繁雜、耗費時間金錢,使用電子輓額不但節能環保、輓辭合宜適當,並可避免忙中出錯而造成對收受者不敬的情形。

內政部「電子輓額平臺」特色:

◎是中央統一認證的全國性電子輓額平臺:雖部分縣市有其自建系統,但透過與本平台介接,致贈方不必記住多組帳密,只要登入本平台,一組帳密即可致贈電子輓額至全國所有的禮廳,減輕作業人員負擔。。

◎配套數位認證機制,輓額致贈者的身分經過驗證,獨具公信力,有效杜絕冒用首長之名致贈輓額的情形。

◎透明化的查詢與留念功能:民眾在告別式會場及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均可看到亡者所收到的輓額,給予喪家殊榮。

◎達到節能減碳與環保的效果。

◎目前全國已有119個禮廳配有電子輓額播放設備

目前已有部分縣市自行試辦電子輓額(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臺中市、嘉義市、高雄市、宜蘭縣),內政部「電子輓額平臺」自103年12月上線啟用後,已與上述縣市之自建系統接軌。

目前本平臺以在公立殯儀館治喪者為服務對象,民眾可至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電子輓額專區」瀏覽查詢目前已配有電子輓額播放設備之禮廳清單,本部將持續鼓勵推動,未來希望擴及所有公、私立殯儀館及合法禮廳。

 

◎目前推廣情形

就正式喪禮儀俗而言,輓額是表彰亡者的喪弔文書,具有上對下的性質,因此致贈者必須是首長、或有特定官銜的人。

為端正禮俗,目前本部電子輓額平臺致贈者開放對象,以總統府、五院及地方行政與立法機關為主,另考量全國性的主要宗教團體及主要政黨具有一定的社會聲望與高度地位,也一併納入,因此,現階段本平臺並未開放一般民間團體或個人申請使用。

為使本平臺具公信力,本平臺配套數位認證機制,輓額致贈者的身分均須經過驗證。如有其他機關團體欲使用本平臺,可函文向本部申請(帳號及密碼請設為6~10個字,英文或數字均可),經確認後即核發本平臺帳號密碼。

期望全民為塑造「節葬」、「潔葬」之新殯葬文化共同推廣響應電子輓額。

 

◎內政部【電子輓額平臺】後台致贈網址http://mort.moi.gov.tw/backendadmin/

 
資料來源: 內政部民政司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

全國可實施環保葬(樹葬、植葬、灑葬、花葬)地點

台北市多元環保葬介紹

台北市樹葬簡介



台北市樹葬簡介

  選擇環保葬除可重複使用埋葬空間,既符合環保又節省墓地,大家想像一下一片看似公園的墓地中,如開滿了繽紛的花朵,蒼翠蔭天,不見疊疊黃土,如此景象對逝者而言將是何等的尊榮,何等的安詳…。

  樹葬是指將骨灰妥善處理後,裝入可分解的紙或棉布袋內,不立墓碑,不記亡者姓名,植存在樹木的根部或拋灑在特定區域的花園或草坪上,讓人死後與自然合而為一,既不占用土地空間,也有助於環境綠化,一些先進國家逐漸風行這項殯葬方式。

  樹葬區的申請,由申請人親自或由委託人(檢附委託書)至臺北市殯葬管理處第一、二殯儀館服務中心,填寫樹葬(花葬)申請書,檢附申請人身分證影本、受葬者之火化許可證或骨灰骸存放設施寄存遷出證明或墓地起掘證明許可正本,經服務中心人員審查後即安排「骨灰再研磨」。

  經再研磨之骨灰,於裝入本處免費提供之容器後,由管理員陪同,由申請人選擇將往生親友的骨灰埋藏於詠愛園樹葬區內,讓其化為春泥、伴著大地長相眠,讓生命在大自然裡延續。

  樹葬園區設施係循環利用,不得在園區焚燒香燭、紙錢及私設任何標誌或設施。

  該區申請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六08:00-16:00。

服務成果

  本市率先全國推動樹葬、灑葬等環保葬法,92年11月10日設置國內首座樹葬試辦區,96年於富德公墓內闢建面積1.2公頃樹葬區-詠愛園,兼具樹葬、環保、景觀及生態復育功能,提供6千個樹葬穴位,栽植檀香柏、桂花、櫻花、玉蘭、南洋杉及灌木花卉約3千株,不立墓碑,不記亡者姓名,將先人骨灰裝入可分解之骨灰容器後埋藏,讓先人長眠於如詩畫般的優美環境中,前往追思的家屬也能悠閒享受難得的自然風光。 92年開辦累計至105年7底止樹葬8,764位、灑葬296位(102年起灑葬已不再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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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更新: 2016/8/12 15:09
  • 資料來源: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台北市花葬簡介



台北市花葬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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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花葬區—陽明山臻善園位於陽明山龍鳳谷遊客服務站(臺北市北投區泉源路220號)旁,業於102年10月27日啟用,園區面積8,200平方公尺,目前共設置18個葬區、5千個花葬穴位。花葬區內種植吉野櫻、八重櫻、流蘇、金毛杜鵑、平戶杜鵑、茶花、桂花等22種近2萬株四季輪開花木,加上各式草花,將是先行者永居的好去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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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辦花葬作業流程同樹葬一樣,由治喪家屬或受委託業者(需有家屬委託書)檢具身分證(影本乙份留存、正本核對後發還)及以下其中之ㄧ文件:<火化許可證、骨灰(骸)遷出證明、起掘證明>,於週一至週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至本市殯葬管理處一殯或二殯服務中心填寫申請書,經確認無誤後由本處同仁安排骨灰研磨,經再研磨之骨灰,於裝入本處免費提供之容器後,由管理員陪同申請人將往生親友的骨灰埋藏於臻善園花葬區內。

  服務成果:全國首處花葬區,自開幕啟用後至105年7底止,共1,813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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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更新: 2016/8/12 15:10
  • 資料來源: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台北市海葬簡介



台北市海葬簡介

人類本來就是自然的一部份,生命乃源自於海洋,因此回歸海洋乃為理所當然之事,由此回歸自然的願望而興起海葬。希望海葬者多為無宗教者、對葬儀及墓地較不拘泥、生死觀則是認為死亡乃為一切的結束、死後不需掃墓的個人人生觀等為其特徵。

在台灣地區有限的土地資源之下,現行的國內大部分的殯葬活動,對環境與生態的保護構成了嚴重的威脅,例如民間的殯葬傳統一直都有「入土為安」的習俗,只要條件許可,就會以墓葬作為最優先的考慮,然而台灣地區地狹人稠,人口密度高居世界第二,如果國人往生之後都採行墓葬,勢必將面臨活人與死人爭地的窘境,同時違法濫葬的情形將更加惡化,對整體生態與生存環境帶來更多負面的衝擊。

隨著高齡化社會的到來,現在世界的先進國家均鼓勵以海葬或樹葬的環保葬法,來節省土地資源,推動「節葬」、「簡葬」為目標的新殯葬文化。

由於臺灣地狹人稠、土地資源有限,以非墓葬之骨灰處理方式乃最節省土地資源之殯葬方式,根據104年12月之統計臺北市人口為270萬4,810人,然臺北市不臨海,實施海葬有其不便之處,為順應民眾多元葬法之需求,紓解土葬用地及靈骨塔位不足之窘境,臺北縣、臺北市及桃園縣自95年起聯合推動海葬,結合臺北縣天然海港之優勢,加上臺北市多年實施海葬之經驗及桃園縣大力之支持,共同攜手加強宣導海葬觀念,讓民眾更加了解「回歸自然」之環保葬法。

服務成果

臺北市政府為推動節葬與簡葬的新殯葬文化,於民國92年首創海葬,並自辦3次(92年、93年、94年),95年臺北縣政府主動邀約合作辦理「縣市聯合海葬」,希望藉由縣市政府合作的力量,讓民眾了解另一種回歸自然的環保新葬法,自97年起,結合桃園縣府合作辦理「北北桃三縣市聯合海葬」,受理報名期間為每年3-4月份,出海日期約是每年5月份(視海象潮汐而定)。

有鑑於民眾對於海葬之需求及過去幾年參與民眾反應良好,自103年起每年至少辦理4場次,海葬日期將會公告於本處官網。

臺北市從92年推廣海葬業務至104年止,已為482位先行者完成海葬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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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按此下載海葬申請書表等相關檔案】

 

104年度聯合海葬海葬相片剪輯

 

海葬申請須知及實施程序

 

  • 資料更新: 2016/4/11 12:03
  • 資料來源: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台北市寵物灑葬簡介



台北市寵物灑葬簡介

 臺灣地區地狹人稠,為推廣永續發展、美麗自然的環保葬法,臺北市殯葬管理處分別於92年11月10日、96年6月12日設置國內首座樹葬區「富德生命紀念園」及「詠愛園」,推動樹灑葬過程中,常有民眾詢問除了自己和先人以外,心愛的貓狗等寵物,是否也可以用樹灑葬安排後事,為加強宣導樹灑葬觀念,也滿足都會民眾的需求,殯葬處特別於﹝詠愛園﹞樹葬區旁以溫馨可愛的方式規劃了全國首處寵物灑葬區-“秘密花園”。

  “秘密花園”面積約500坪,現在已設置兩個花圃,外圈是紫色的細葉雪茄,裡面是黃色的蔓花生,週邊有矮木籬跟柵欄。殯葬處特別用五彩風車、向日葵、小狗等藝術飾品進行佈置,還設有小木屋,讓寵物小天使們也有家的感覺。“秘密花園”整體設計與旁邊景觀小湖、觀景台等自然環境融合為一,讓人的詠愛園與寵物灑葬區成為好鄰居。

  現代社會生活型態,人與寵物之間的關係越來越親密,寵物過世後也有遺體接送、往生被、火化、納骨塔位、骨灰罐等,除了沒有正式的告別式,不發訃聞、不收奠儀外,規格可是一點也不輸人,另外英國對10萬名老年人所做的意見調查,﹝希望與寵物骨灰一起下葬﹞高居第2,可見寵物的魅力是全球皆然。根據統計臺北市約有15萬隻寵物,殯葬處規劃寵物灑葬的貼心服務,對關心寵物未來後事的飼主可說是一大福音,需要的民眾在完成寵物火化後可以攜帶身分證,到臺北市殯葬處富德靈骨樓辦公室填具申請書,免費辦理灑葬。

寵物骨灰灑葬區辦理成效

  全國首處公立寵物骨灰灑葬區,於96年11月14日啟用,至105年7月底止,共5,272名飼主實施寵物灑葬


資料來源:台北市殯葬管理處

台北市聯合奠祭




台北市聯合奠祭

參加聯合奠祭場次查詢 

目  的:

  在端正禮俗,提昇喪葬文化並節約民眾支出,受理民眾以數亡者共同舉辦出殯儀式,   並由市長親臨或由本府各機關首長輪流代表市長主祭,並由亡故市民之所轄區公所派   員致祭,期使儀式莊嚴隆重。另歡迎崇尚尊榮儉約環保珍愛大自然之人士踴躍參加。

參加聯合奠祭:

  一 、檢附證件至第一、二殯儀館服務中心現場辦理。   二、另辦理登記不得任選場次,經登記後若取消,則以1次為限,且以最近一場未滿之場次為原則。     三、自103年1月1日起取消死亡者之設籍限制;無論設籍何地自死亡日或遺體具領日起15日內申請登記參加最近一場次聯合奠祭者,其費用均僅須支付「火化許可費用」新臺幣50元即可;其餘21項服務費用全免(亡者設籍外縣市者不含遺體接運費)。

時  間:

  每週二、三、四於第二殯儀館懷親廳舉辦。

參加聯合奠祭家屬須知: 一、應備證件:

1. 死亡證明書正本1份或相驗屍體證明書正本。
2. 親屬關係證明文件或其他文件、亡者2吋照片2張。

二、市府辦理聯合奠祭免費服務項目共21項如下:

「臺北市政府辦理聯合奠祭實施要點」第五點附表「臺北市政府辦理聯合奠祭免費服務項目」如下:

1.禮堂。  
2.佈置(花牌、花山、花籃、花圈、布幔、大 (小) 靈桌、主靈位牌、香爐、燭臺、酒杯、花瓶)。  
3.供品(四果)。  
4.司儀(限於奠祭,家祭自理)。  
5.音樂(限於奠祭,家祭自理)。  
6.誦經(限於奠祭,家祭自理)。  
7.遺體寄存(限自死亡日或遺體具領日起十五日內,登記參加最近一場次聯合奠祭者,自遺體進館日起迄參加聯合奠祭日止之遺體寄存費用全數減免;如逾十五日始辦理登   記者,遺體寄存費自第十六日起依臺北市市立殯葬設施服務收費標準辦理。)  
8.遺體接運(限亡者設籍本市者,以一次為限)。  
9.遺體洗身。  
10.遺體著裝 。  
11.遺體化妝 。  
12.遺體大殮。  
13.火化費 。  
14.火化棺木。  
15.骨灰罐。  
16.禮堂冷氣。  
17.推棺服務。  
18.骨灰罐刻字及瓷質相片服務。  
19.庫錢或紙巾  
20.水被與頭腳枕。  
21.接送環保葬區服務。  
22.乾冰(如氣候驟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第一、二殯儀館冷藏櫃皆滿櫃時,無法於第一時間冰存大體,則由本處提供乾冰替代冷藏櫃)。

【特別註明】
1.除免費22項服務外,如有家屬接送、晉塔服務及其他需求者,由家屬自理,委託業者代辦者,其費用由雙方自行議定。
2.骨灰罐刻字稿請於奠祭前3工作天交於本處二館服務中心,逾期不受理。
3.接送環保葬區服務需5個工作天前申請, 取消時亦同。
4.土葬者不受理聯合奠祭申請。
5.已登記參加聯合奠祭後取消者,仍依收費標準收費。(骨灰罐則需返還相同規格、材質之骨灰罐、乾冰費用需返還聯奠捐款)
6.本處聯合奠祭提供一櫃多罐之骨灰罐、惟申請特殊尺寸骨灰罐僅限於提供晉塔於、陽明山臻愛樓,申請特殊尺寸骨灰罐應先完成陽明山臻愛樓塔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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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更新: 2016/8/16 10:58
  • 資料來源: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台北市生命追思紀念網簡介

台北市生命追思紀念網簡介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生命追思紀念網」於92年建置完成,為殯葬觀念樹立新思維,運用網路的即時性,讓民眾再也不需苦等清明節,即可上網追思。思念是不分晝夜的,當民眾腦海盤旋起無限漣漪及思念,追思網可適時提供民眾抒發情感的窗口,除了符合「多元性」、「環保性」、「便民性」現代思維,更對傳統習俗講求的「祭祖孝親」,扮演著傳承的功能,將傳統與新穎穿越時空融合。

隨著資訊科技不斷與時俱進,偏靜態模式運作的網站,已不符民眾多元需求,網站產生使用者操作及更新不易,以致維護耗時費力的困境,因此追思網於101年3月改版。此次改版重點為網站系統上導入Web 2.0精神、相關多媒體應用及社群概念加強與使用者互動功能,並且建置使用者操作管理介面,方便民眾進行個人追思紀念網專區維護及更新。民眾除了可將照片與文字敘述發佈於個人追思紀念網專區外,如專區內容不想讓其他民眾觀看,系統管理專區亦設有不對外開放功能,更可給予特定人自訂之「親友帳號、密碼」,且對外開放程度有更改需求時,仍可再行更動,讓使用者保有最佳的隱私空間與權利。另可製作「追念明信片」,轉發給親友或自行留存,並透過轉發親友的「選擇」,由民眾自主性邀請參觀「個人追思紀念網」的親友。

為因應使用者需求,讓操作及申請程序更加便利,追思網於103年5月進行改版,本次修改重點為新帳號申請程序簡便化,使用者將基本資料填妥後,至信箱點選登入網頁即可完成帳號申請;另將使用者與親友登入頁面放置在首頁,讓民眾可立即登入個人追思網頁;網頁更新資料亦更加簡便,不需點選提交臺北市殯葬管理處審核即可完成修改;另將個人追思紀念網修正為六大區,其內容包括:「個網公告」、「個人檔案」、「生平事蹟」、「生活相簿」、「無盡的思念」、「追思留言」。

103年5月改版完成後,期提供更多元便利的追思管道,讓民眾與其親友不因距離與時間,隨時可透過網路表達內心真誠的追思,亦可降低民眾因擔憂選擇環保葬後,無相關追思管道的疑慮,此外,對於選擇富德、陽明山靈骨樓及公墓的民眾,在清明節等祭祀節日以外,也能於追思網抒發思念往生親友之情,讓處理完親人後事的民眾,依然能感受到市府貼心的關懷與服務。


台北市生命追思網 登入處

台北市殯葬管理處第一殯儀館低碳禮廳使用用途及方式



台北市殯葬管理處第一殯儀館低碳禮廳使用用途及方式

一、本處第一殯儀館劃定 永懷廳永念廳永親廳、永愛廳碳禮廳

二、低碳禮廳使用費及冷氣費,依照丁級禮廳基準收費。

三、低碳禮廳使用用途及時間如下:

()出殯(告別式、追思會)、入殮、開者:為8時至16時(逢加場日為8時至19時)。

()需佈置次日第1場次者:為17時至18時(逢加場日為19時至20時)。

()誦經:為8時至18時。

四、低碳禮廳使用規範如下:

()禮廳內不得懸掛輓聯、額等。

()禮廳內、外(入殮區除外)不得懸掛布幔。

()禮廳內、外不得鋪設地毯。

()禮廳佈置限使用現有供桌及椅子,並不得擅自移動且不得加裝椅套。

()治喪家屬如有加強遺照區亮度之需求,得自行加設移動式投射照明燈具1盞。

()不得於禮廳內、外壁面、天花板或禮廳外屋頂、柱施工加釘或綑綁任何物品。

()佈置收台及工作人員服務區限禮廳入口左右兩側距離牆面120公分以內,淨水區佈置限禮廳前單柱100公分範圍內,且不得妨礙通行。

五、低碳禮廳前道路車輛進出及臨時停車限制如下:

()限當場次禮廳使用之靈車、花店佈置車輛暨大體接運車、運棺車及公務車(檢、警)等作業車輛進出及臨停。

()花店車輛限臨停於禮廳前道路南側車輛臨停區,佈置時間限時30分鐘內離場。

 

 

 

  • 資料更新: 2016/7/12 14:48
  • 資料來源: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電子輓聯使用規範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電子輓聯使用規範

主旨:公告「臺北市殯葬管理處電子輓聯使用規範」。
依據:臺北市市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辦法第4條。
公告事項:
一、臺北市殯葬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 為落實簡葬、節葬及身後環保之殯葬新文 化,第一、二殯儀館各級禮廳全面使用電子輓聯,特訂定本使用規範。
二、使用範圍:本市第一、二殯儀館各級禮廳。
三、電子輓聯會員帳號申請方式:
(一)一般會員:
1、第一次使用請至本處「電子輓聯致贈平台」(網址: http://w9.mso.taipei.gov.tw/tpfscroll/Default/Menu.aspx)首頁點選會員申 請。
2、輸入個人基本資料後點選確認。
3、系統管理員至管理後台勾選啟用後即可完成申請。
4、系統會同步發出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即可致贈電子輓聯。
(二)家屬:
透過本處提供之帳號及密碼,即可至本處「電子輓聯致贈平台」致 贈電子輓聯。

四、致贈電子輓聯操作步驟:
(一)至本處「電子輓聯致贈平台」輸入帳號、密碼。
(二)點選輓聯申請、輸入告別式日期、禮廳名稱及往生者姓名。
(三)點選輓詞、背景。
(四)按送出即可完成輓聯致贈程序。

五、配合及注意事項:
(一)請勿冒用他人名義申請致贈電子輓聯,以免發生侵權行為。
(二)請於告別式舉辦前一日完成輓聯致贈程序。
(三)如不使用電子輓聯請洽禮廳管理員,勿逕自拔除電子輓聯電源線或網路 線, 如有毀損照價賠償。
(四)家屬辭謝輓聯致贈,請至本處「電子輓聯致贈平台」勾選辭謝輓聯致贈。

六、本規範另詳載於本市殯葬管理處網站(http://mso.gov.taipei/)公告消息網 頁中。

 

 

 

  • 資料更新: 2015/10/2 16:50
  • 資料來源: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台北市第一、二殯儀館使用設施需配合注意事項



台北市第一、二殯儀館使用設施需配合注意事項

1.申請使用各項殯葬設施應檢附正式死亡證明書或屍體相驗文件,並填具設施使用申請書;如委託代辦,並應填具委託書。

 

2.遺體進入冷藏櫃前,身上重要財物請家屬自行領回,殯葬處不負保管責任。本處提供關懷袋予家屬參考。

 

3.申請人取得禮廳使用許可後,無法如期使用,應以書面通知殯葬處取消使用,並得依下列規定申請退費:

(一)自許可日起算,申請人於三日內申請者,退還其所繳納使用費全額。

(二)自許可日起算,申請人逾三日申請者,退還其所繳納使用費二分之一。但於使用日前三日內申請者,其所繳納使用費不予退還。因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致無法如期使用時,退還其所繳納使用費全額。依第一項規定申請退費後,為同一死亡者再次申請使用禮廳,不得再申請退費。 申請人取消使用禮廳場次後,申請人及其代理人均不得再次或代理他人申請使用同一場次。

 

4.使用禮堂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使用禮堂之場次,以申請日起2個月內為限。

(二)禮堂使用場次除甲級廳每場次為3小時外,其他級廳皆為每場次2小時,同一亡者以一場次為限。完成申請後,不得轉讓他人使用。

(三)申請禮堂供誦經使用者,於使用前5日內(含使用當日)始得申請。但使用每日禮堂第一場次出殯者,申請人申請該禮堂前一日晚間時段供誦經使用,不受前5日之限制;如未於出殯前5(含當日)完成申請,則開放他人申請。使用第一殯儀館禮堂、真愛室誦經時間最晚不得超過晚上10時,於第二殯儀館不得超過午夜12時。

(四)申請禮堂供開使用者,不開放線上申請。申請人可至服務中心臨櫃申請,場次以申請日起2個月內為限。

(五)申請人因故需變更禮堂級別或場次、火化爐使用時段或取消使用者,由原申請人於上班時間內親至服務中心臨櫃辦理變更或取消事宜。(請注意:申請使用禮堂、遺體火化爐時段後,自申請日起算,三日內辦理變更禮堂等級、禮堂或火化爐使用時段或取消使用,原繳納設施使用費全額退還,逾三日辦理者,退還原繳納設施使用費二分之一。但自使用日前三日內辦理變更或取消使用者,原繳納設施使用費不予退還)。因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致無法如期使用時,退還其所繳納使用費全額。申請退費後,為同一死亡者再次申請使用禮廳、火化爐,不得再申請退費。申請人取消使用禮廳場次後,申請人及其代理人均不得再次或代理他人申請使用同一場次。

(六)第一殯儀館:
乙級廳可容納96人,丙級廳可容納32人,丁級廳可容納32人。
   第二殯儀館:
乙級廳可容納
96人,丙級廳可容納40人,丁級廳可容納32人。

(七)本市第一、二殯儀館自10431日起全面實施電子輓聯,敬請配合並多加利用電子輓聯系統。

 

5.申請人取得火化爐使用許可後,無法如期使用,應以書面通知殯葬處取消使用,並得依下列規定申請退費:

(一)自許可日起算,申請人於三日內申請者,退還其所繳納使用費全額。

(二)自許可日起算,申請人逾三日申請者,退還其所繳納使用費二分之一。 但於使用日前三日內申請者,其所繳納使用費不予退還。因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致無法如期使用時,退還其所繳納使用費全額。依第一項規定申請退費後,為同一死亡者再次申請使用火化爐,不得再申請退費。

 

6.禮堂使用限禮堂內及其前川堂,不得佔用道路或停車空間,請喪家配合辦理並注意及維護環境整潔;另大型花圈不得進入館區內,花籃不得放置禮堂前道路(或停車格位)。違反上項規定者,花圈、花籃將逕自移置或以廢棄物處理。

 

7.遺體火化應取得火化許可證,並至服務中心申請登記使用火化爐。火化爐登記時段,自早上7時起,每2小時為一時段,每日計有6個時段,最後時段為下午5時至7時。遺體請於登記時段至遲20分鐘內送達至火化場,譬如登記上午7時至9時火化遺體,遺體須於720分前( 關爐時限 )送至火化場,為維護其他治喪者權益,逾時將喪失該時段使用之權利,其他時段比照辦理。

 

8.火化遺體依規定應使用環保棺木,並減少置放陪葬品。土葬棺木、停棺用棺木或棺木內放置石灰、易燃物品者,均不得進入火化場火化,以利環境品質。

 

9.遺體入殮時,棺木內請勿放置物品或非易燃品以免沾遺骨及影響火化爐運作。如遺體裝有心律調節器等物品,請先取出,以維護火化爐體及工作人員安全。

 

10.第一、二殯儀館停車空間有限,請儘量搭乘大眾運輸系統並多加利用二館免費接駁(懷恩)專車。

 

11.使用各項設施已繳交使用費,無須繳交其他費用。若有本處同仁強行索取紅包或藉故刁難者請以電話(02)87329695向政風室檢舉。

 

12.使用殯葬設施如仍有不清楚或需再確認是否已訂租設施完妥,請用電話於上班時間向下列單位聯繫:

1.第一殯儀館:(02)25131057

2.第二殯儀館:(02)87329752

 

 

 

資料更新: 2016/7/14 16:31   資料來源: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台北市一館環保金爐、二館紙紮焚化爐暨環保金爐使用規定

台北市殯葬管理處一館環保金爐、二館紙紮焚化爐暨環保金爐使用規定

第一殯儀館環保金爐使用規定:

1.登記時間:8時至1730分。

2.使用時間:8時至18時。

3.登記地點:第一殯儀館駐警隊。

4.使用規定:

(1)登記後須立即投燒,不接受預約焚燒。

(2)環保金爐爐門須由本館工作人員負責操作。

(3)環保金爐焚燒物品限焚燒紙錢、庫錢、紙等紙製品。

(4)禁止投燒衣物、化學液體及內含化學成份、塑膠材質等物品。

(5)投燒物品由駐警(保全)隊員或現場管理員檢查,始可使用,若有未符合之材料、零件或超量必須移除,倘無法配合或不同意者,本館得依環保法令及空污標準等規定,拒絕申請使用環保焚化爐。

(6)焚燒庫錢每位亡者最多以20為限。違者依臺北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24條規定逕行裁處。

(7)焚燒紙配合爐口尺寸,限焚燒:高120公分、寬120公分、深120公分以內之紙

(8)禁止超越條,使用時請勿觸碰爐體與爐口保持適當距離,以確保安全。

(9)使用時請確認爐內是否還有火源,確認無火源再行丟入

第二殯儀館紙焚化爐及環保金爐申請使用須知:

1.焚化爐 (大金爐)

(1)登記時間:

9時至2130分。

② 逢星期二、三、四及加場舉行聯合奠祭之日,為8時至2130分。

(2)使用時間:

9時至22時。

② 逢星期二、三、四及加場舉行聯合奠祭之日,為8時至22時。

(3)登記地點:第二殯儀館駐警隊。

(4)使用規定:

① 登記後須立即投燒,不接受預約時間焚燒。

② 紙紮焚化爐爐門須由本館工作人員負責操作。

③ 焚燒物品限焚燒紙錢、庫錢、紙紮等紙製品。

④ 禁止投燒衣物、化學液體及內含化學成份、塑膠等材質物品,投燒物品由駐警隊員或現場管理員檢查,始可使用,若有未符合之材料、零件或超量必須移除,倘無法配合或不同意者,本館得依環保法令及空污標準等規定,拒絕申請使用紙紮焚化爐。

⑤ 焚燒庫錢,每位亡者最多以20為限。違者依臺北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24條規定逕行裁處。

⑥ 焚燒紙紮,配合大爐門爐口尺寸,限焚燒:高100公分、寬100公分、深100公分以內之紙

⑦ 使用時請勿觸碰爐體並與爐門保持適當距離,以確保安全。

2.環保金爐(小金爐)

(1)提供24小時使用,不須登記及申請。

(2)使用規定:

① 僅供焚燒金銀紙。

② 禁止投燒壽衣、庫錢、化學液體及內含化學成份、塑膠等污染物品。

 

 
  • 資料更新: 2016/5/12 16:41
  • 資料來源: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臺北市市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辦法

臺北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

使用台北市殯葬管理處殯葬設施有重大違反秩序等行為,最高可處新臺幣3萬元。

使用殯葬設施,有重大違反秩序等行為,按修正之臺北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違反第8條者,依第24條的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3萬元。 臺北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8條、第24條內容

殯葬管理條例